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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根据持久性**污染物法规设定酚限值
欧盟已根据POP重铸法规对酚(PCP),其盐和酯设定了限值。该修正案将于2021年3月15日生效。
在2019年,欧盟(EU)发布了关于持久性**污染物的法规(EU)2019/1021-“ POP重铸法规”(至2020年9月的合并版本)。
自发布以来,POP重铸A部分的附件一已进行了多次修订。这些包括:
1.添加全辛酸(PFOA),其盐和与PFOA相关的化合物
2.修订“全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PFOS)的'中间用途的特殊豁免或其他规范”下的*4点
3.添加
4.修改PFOA,其盐和PFOA相关化合物的“中间用途特殊豁免或其他规范”下的多个条目(法规(EU)2021/115)
当POP重铸法规发布时,酚及其盐类和酯类被列入立法的附件I中,而没有非故意的痕量污染物(UTC)限值。自该出版物发布以来,欧洲**(EC)已将这些物质确定为某些物品中的杂质,包括进口纺织品和用于制造木板的回收木屑。
2021年2月23日,欧盟发布了(EU)2021/277法规,将PCP及其盐和酯的A部分中的“特定豁免特殊规定”限制为不**过5 mg / kg。 POP重铸法规附件I。当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存在酚,其盐和酯时,该限值适用。
较新修正案将于2021年3月15日生效,也就是该修正案在《欧盟官方杂志》(OJEU)上发布后的*二十天。
表1总结了新法律的要点。
表格1 法规(EU)2019/1021公约和议定书中所列的物质以及仅公约中所列的物质
公约和议定书中所列的物质以及仅公约中所列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