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玩具尖端测试GB6675.2*4.7条款、5.9、E.12条款
1
明确玩具检测项目的安全性要求,指引并规范本检测中心检测人员依据统一的测试方法进行试验操作,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
2
判断锐利尖端是否真正危险以主观评估作为补充判断。
3
3.1
预定供9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存在可触及性尖端。
3.2
铅笔及类似绘画工具的书写尖端。
4
4.1
能被可触及性探棒A/B的可触及探头轴肩之前任何部分所接触到得玩具部件或零件。
4.2
在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合理滥用过程中,可能产生不合理伤害的玩具可触及尖端。
5
5.1
a)供9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触及尖端按锐利尖端测试不应是危险锐利尖端。
b)如果潜在的锐利尖端紧贴在玩具表面,且与表面的间隙不**过0.5mm,则该尖端认为是不可触及的。
c)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的尖端的较大横截面直径如果小于或等于2mm,在进行锐利尖端测试时,即使不是锐利尖端,但被认为是潜在危险尖端,应结合使用年龄和可预见的使用,来评估该尖端是否会产生伤害危险。
5.2
a)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应有可触及的功能性锐利尖端。
b)供36个月及以上但不足96个月儿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时允许存在功能性锐利尖端,但应设警示说明,且不应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锐利尖端。
5.3
玩具中木制部分的可触及表面和边缘不应有木刺。
6
6.1
6.1.1
a.样品应在温度为23±2的条件下放置至少4小时,且试验应在玩具从预处理环境中取出后5分钟内开始进行;
b.如果供成人组装、并非预定由儿童拆开的玩具包装盒组装说明中清楚标明该玩具只能由成人组装,则测试应在已组装好的状态下进行;
c.样品应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和进行了可预见合理滥用试验后所存在的尖端都必须进行测试。
6.1.2
温度:21±5, 相对湿度:30%-70%
6.2
6.2.1
6.2.2
6.2.3
6.3
6.3.1
6.3.2
6.3.3
6.3.4
6.3.5
图1
7
GB6675.2*4.7条款、5.9、E.12条款。